法律解答:劳动合同签了后不给员工,劳动合同依然有效。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核心分析: 劳动合同生效的关键在于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或盖章,这一行为已完成,所以合同本身有效。 用人单位有义务将一份劳动合同交付给员工,这是其应履行的义务。 员工的权利是持有属于自己的那份劳动合同,以保障自身权益。实务建议: 员工可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提供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获取劳动合同文本的权利。在劳动仲裁时,员工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仲裁机构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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