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辞职提前走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不得随意克扣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核心分析:首先劳动者有遵守劳动合同约定及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义务。若违法解除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有权要求赔偿。关键在于确定是否造成损失以及损失的合理范围。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证明劳动者提前离职给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如订单延误损失、招聘新员工费用等。按照合同约定计算损失赔偿金额,并从工资中扣除,但要注意比例限制。若与劳动者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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