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上下班路上自己摔倒一般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自己摔倒不符合上述工伤认定情形。核心分析:工伤认定需满足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要素,在上下班路上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自己摔倒不满足这一条件。实务建议:若想确认是否为工伤,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工伤认定事宜。准备好就医诊断证明、上下班路线证明等材料,按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给相关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供的材料及调查情况,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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