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没提前一个月辞职被扣工资不合法。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首先,员工有辞职的权利,提前通知是为了让单位有时间安排交接等事宜,但这并非是单位扣工资的合法理由。只要员工按照法定程序通知了,就有权离职。只有在员工违法解除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时,单位才有权要求赔偿,而非直接扣工资。实务建议:员工可收集好能证明自己提前通知单位辞职的证据,比如辞职信、邮件记录、聊天记录等。如果单位扣工资,可先与单位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需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写明投诉事项、事实与理由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按照仲裁程序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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