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六个月哺乳假并非全休。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该规定旨在保障哺乳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有足够时间照顾婴儿。2. 权利义务:女职工享有哺乳时间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规定安排。3. 关键构成要件:女职工处于哺乳期,这是享受哺乳假的前提。实务建议:1. 女职工应知晓自身权益,可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哺乳时间安排。2. 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安排,女职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收集好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3. 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改正,保障女职工的哺乳时间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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