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用人单位裁员未提前一个月通知,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还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用人单位因法定情形裁员未提前通知,就需承担支付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的责任。 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相应补偿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用人单位裁员,二是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裁员通知等。 与单位协商:尝试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 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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