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却不给补偿,员工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核心分析:首先明确公司辞退员工行为是否合法,若违法,员工有获得补偿权利。关键在于证明公司辞退行为违法,比如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如未提前通知、无正当理由等。员工有获得合法辞退补偿的权利,公司有依法支付补偿的义务。实务建议:收集公司辞退的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谈话记录等。与公司协商,要求支付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按照仲裁程序进行。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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