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工作半年公司解散,员工有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公司解散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员工在此工作半年,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关键构成要件是公司确实解散,以及员工与公司存在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且工作半年。实务建议:首先,员工要收集能证明自己在该公司工作半年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准备好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等程序,最后由仲裁委作出裁决。若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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