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赔偿具体如下:1. 补缴社保: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要求单位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社保费用。2.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赔偿损失:若因单位未缴纳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而遭受损失如无法报销医疗费用、不能领取养老金等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赔偿相应损失。4. 承担滞纳金: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劳动者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社保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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