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 但存在特殊情况: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不续签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例如原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000元到期后用人单位提出续签月工资提高到5500元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支付补偿。3. 计算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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