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单位一般不可以辞退员工。1. 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2. 特殊情况:如果女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比如严重违反单位考勤制度且屡教不改等。但用人单位需对此承担举证责任。3. 维权途径:若孕期女职工遭遇单位违法辞退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单位协商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改正。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仲裁时女职工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被辞退事实的证据。4. 赔偿标准:赔偿金的标准通常是按照女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其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月工资是指女职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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