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一般指学习时间上的一种分类,顾名思义是按照国家法定工作、学习时间进行全天候学习的一种方式。全日在校学习的学校,称为全日制学校,学生全天在校上课,以教学为主。区别于业余、函授、自考等学习形式的学校。 所谓“全日制国民教育”即全国统招,又叫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高校全日制,就是按固定时间在学校上课,非全日制就是业余制,按自己的专业决定课程安排。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从定义,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公司数量,合同订立方式,试用期,终止用工条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等方面进行了区分。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有以下区别: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全日制以日计酬为主;非全日制的当事人可以签订口头协议,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合同;而全日制的当事人要签订书面的合同并且要依法解约,程序更为复杂。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如下: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3、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和终止条件不同。4、工资支付周期不同。5、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不同。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劳动者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参保办法执行。对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策,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计发基本养老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作,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 4 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 24 小时的用工形式。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在目前我国全日制用工仍然占绝对主流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及其促进就业的积极意义,作出一些有利于这一用工形式发展的规定也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