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计算基数:一般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照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该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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