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2.经济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4.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例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单位不续签,应支付3×5000=15000元经济补偿。5.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这种情况下,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6.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时间,应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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