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仍需工作交接。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2.原因:工作交接是确保用人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必要程序。交接不清可能导致后续工作混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从劳动者自身角度,做好工作交接也是应尽义务。这有助于维护自身职业声誉,避免因交接问题引发纠纷。3.交接内容:一般包括工作资料,如文件、档案、客户信息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及进展情况;工作中使用的工具、设备等。交接过程最好有书面记录,由双方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总之,即使是被迫离职,劳动者也应依法依规做好工作交接。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