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厂区摔倒是否算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员工是因工作原因,比如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正常行走时不慎摔倒,或者因厂区地面湿滑、有障碍物等工作环境因素导致摔倒,且不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则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员工是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时摔倒,比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去办私事途中摔倒,通常不算工伤。所以关键在于摔倒是否与工作存在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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