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路上工伤并非出门就开始算。“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合理时间一般考虑正常上下班时间及因特殊情况合理延误的时间。合理路线通常是日常工作中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通常路线。比如,职工从家正常出发,按照平时通勤方式前往工作单位,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可认定工伤。但若是绕路去办与工作无关的事,途中受伤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上班路上工伤的认定要综合考量时间和路线的合理性,不能简单以出门作为起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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