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二手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不想买了,定金很难退还。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是因为卖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导致不想买,那么可以主张定金退还。或者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有可能要求退还定金,但需有充分证据证明。总之,仅因自身不想买而未签合同,定金通常难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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