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产权证撤销后抵押权如何维权?曹林宜律师给出答案

产权证撤销后抵押权如何维权?曹林宜律师给出答案

2026.09.18 房产纠纷 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金融借款与律法交织的复杂领域,每一个案件都犹如一场充满挑战的棋局。曹林宜律师,作为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成为众多当事人在法律困境中的“破局者”。他自 2008 年起投身法律服务工作,至今已有十六年,代理案件超 1000 起,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同时,他还担任着陕西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延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等多个重要社会职务,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复杂案情,挑战重重
2022 年 7 月,某商贸公司以借新还旧为由向某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借款 478 万元,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 6.8%,逾期罚息年利率 10.2%,担保方式为保证加抵押。C 某、Z 某与联社签订保证和抵押担保合同,以名下商铺提供抵押,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然而,该商贸公司未能按约支付利息,构成违约。更棘手的是,2023 年 3 月,因案涉房屋存在登记主体错误等问题,当地政府撤销了包括抵押商铺在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这使得联社的优先受偿权面临巨大挑战。在此情况下,联社委托曹林宜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贸公司偿还借款本息、承担律师费,C 某、Z 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确认对抵押商铺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通俗来说,就像你从一个看似有东西所有权的人手里买了东西,你不知道他其实没权卖,而且你付了合理的价钱,东西也完成了合法的手续,那这个东西就归你了,原来的主人只能找没权卖的人要赔偿。在本案中,某信用合作联社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基于行政机关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信赖 C 某是房屋所有权人,且付出了借款这一合理代价,也完成了抵押登记,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所以即便房屋所有权证被撤销,联社仍可依据该规则主张自己善意取得了不动产抵押权。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某信用合作联社)对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即原房屋所有权证被撤销不能对抗联社依法取得的抵押担保物权。
专业应对,精准出击
曹林宜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第一时间全面梳理金融业务档案,仔细核对各类合同条款,精确确定放款、结息和违约时间节点,固定了关键书面证据。针对民行交叉下抵押权善意取得这一难题,曹律师深入研究民法典相关条文和司法裁判观点,确定以物权善意取得制度作为核心代理思路。庭审中,他围绕案件事实提交了全套证据材料,完整呈现借款、担保和违约的事实链条。对于房屋所有权证被撤销后抵押权效力问题,他详细阐述联社作为善意第三人,信赖行政机关登记,且已尽到审慎审查义务,应善意取得不动产抵押权。此外,他还就借款本息计算、保证责任范围和律师费承担等问题充分发表代理意见。
取得有利裁判结果结果,彰显价值
2023 年 10 月,某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支持了某信用合作联社的多项诉求。判令某商贸公司清偿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及律师代理费,C 某、Z 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确认联社对抵押商铺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各方当事人均服判,判决生效。这一案件的取得有利裁判结果,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体现了曹林宜律师在复杂金融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他凭借精准的法律适用和严密的证据组织,为委托人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件的裁判标准对于同类金融纠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有利于维护担保制度稳定和金融机构合法债权。
在法律的舞台上,曹林宜律师始终以专业的态度、精准的判断和高效的行动,为客户在复杂的法律困境中找到出路,用法律的力量守护着公平与正义。无论是面对产权撤销引发的抵押权纠纷,还是其他法律难题,相信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素养,为客户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持。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曹林宜律师
曹林宜律师
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延安
综评5.0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擅长:

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刑事辩护、死刑辩护、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执业信息 曹林宜律师,男,汉族,1986年7月生,中共党员,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执业十六年,现为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执业证号16106201410542225,服务地区以陕西省延安市为核心。 社会职务 ... 更多
18782435595
立即咨询
报告编号:NO.202609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曹林宜

北京市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

曹林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 3

    精选解答
  • 18

    阅读量
咨询律师
  •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
    工伤认定后可以不做伤残鉴定吗?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不同环节,前者确定是否属工伤,后者鉴定伤残程度。不做伤残鉴定会放弃对应伤残待遇申领权,受伤轻、不影响劳动能力或不主张赔偿可只享基础待遇。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
    起诉离婚调解开庭吗?起诉离婚调解分诉前和庭前,处理方式有别。诉前调解一般不开庭,成则出调解书解婚姻关系,不成则立案;庭前调解立案后开庭前进行,成则出调解书,败则开庭判决。是否开庭依阶段和结果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
    结婚一年多,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若一方有不当行为,可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发现可再诉分割。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
    二婚房产属共同财产吗?二婚房产是否为共同财产分情况判断:一方婚前买且登记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姻存续期用共同财产买的是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明确只赠与子女的是其个人财产,反之可能是共同财产;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一般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共同财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
    把人撞残废要坐牢吗?把人撞残废是否坐牢要依具体情况判断。若撞人者负主责或全责且符合交通肇事罪要件,可能坐牢;负同等或次要责任,不构成犯罪但要担民事赔偿;故意撞人则涉嫌故意伤害罪,会受刑事处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