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离职一年多已过劳动仲裁时效,不能再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所以,通常离职后一年多,已超出仲裁时效。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在仲裁时效内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等,可能导致仲裁时效中断,仍有可能申请仲裁。具体要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