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合法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无需赔偿。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第 1 项)。2.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工作 2 年,月工资 5000 元,赔偿金则为 2×5000×2 = 20000 元(《劳动合同法》第 48 条、第 87 条)。3.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因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 37 条、第 46 条)。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