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单位未缴纳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其补缴。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 若因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相关社保待遇,如医保报销、养老金领取等,劳动者可要求单位赔偿损失。例如,因未缴纳医保,劳动者生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单位应承担相应费用。3. 此外,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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