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辞职时可主张双倍工资。自用工第二个月起计算,最多支持十一个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2. 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劳动者以此为由辞职,可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3. 若单位存在拖欠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等违法情形,劳动者辞职可获经济补偿,计算方式同上述社保未缴情况。4. 若因单位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劳动者辞职时也可争取经济补偿,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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