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未履行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核心分析:用人单位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若未履行,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关键在于是否超过一个月未签合同。用人单位不履行此义务,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务建议:劳动者可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签订合同并支付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等材料,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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