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劳动者某某入职某科技企业担任高级工程师,签订了三年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录用通知明确薪酬包含固定薪资与年度奖金,且企业往年均于次年年中发放上一年度
年终奖。然而,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直接终止
劳动关系不予续签。员工主张上年度年终奖时,企业依据内部员工手册设置的发放门槛,以员工
合同到期离职、不符合发放资格为由拒付奖金。劳动者自行申请
劳动仲裁,但
仲裁委采信企业规章制度,认定年终奖发放条件已不满足,全部驳回劳动者仲裁请求。面对仲裁的失利,劳动者委托了马荣红律师提起一审
民事诉讼。
办案经过
难点一:企业年终奖制度格式条款壁垒
企业单方制定的年终奖发放规则,如同坚固的壁垒,限制了劳动者的权益。在本案中,企业以“发放日不在职”为由克扣年终奖,这一规则看似合理,实则存在不合理之处。马荣红律师指出,裁判规则明确:仅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非员工过错离职,且员工完整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单位无法举证员工年度
绩效不达标,企业不能以“发放日不在职”为由随意克扣年终奖。仲裁仅机械适用内部制度,存在裁判偏颇,马荣红律师在诉讼中重点援引同类指导案例裁判精神,试图推翻仲裁单一认定逻辑。
难点二:调解与诉讼的权衡选择
劳动仲裁全盘败诉后,直接判决对于劳动者来说并非易事。诉讼周期长、举证压力大、上诉风险高等问题,都增加了劳动者维权的难度。马荣红律师深谙此道,她结合同类生效判例、司法裁判口径向企业释明法律风险,论证企业拒发年终奖存在法律瑕疵。她认为,调解是
劳动争议高效维权的最优路径,能够让劳动者在无需等待一审判决的情况下,快速拿到足额补偿,避免劳动者二审、执行多重维权成本。
律师推动调解进程
在诉讼过程中,马荣红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她一方面向
法院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争取法院的支持;另一方面,积极与企业沟通协商,向企业说明拒发年终奖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她的努力下,法院最终组织了调解。
案件结果
一审诉讼阶段,经法院居中调解,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次性解决方案。企业于约定日期内向劳动者支付年终奖补偿数万元,案件
诉讼费予以免收,纠纷彻底解决。劳动者在经历了仲裁的失利后,终于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办案复盘
本案是一起劳动争议年终奖维权的典型成功案例,取胜核心主要有两点:
准确把握法律规定
马荣红律师对
劳动法律法规有着深入的研究和理解,能够准确把握年终奖发放的相关规定。她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同类指导案例裁判精神,有力地反驳了企业的不合理主张,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合法权益。
灵活选择维权方式
在面对仲裁失利的情况下,马荣红律师没有选择一味地进行诉讼,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了调解这一高效的维权方式。她通过向企业释明法律风险,推动了调解的顺利进行,让劳动者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案外说法
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劳动者在面对企业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时,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即使企业员工手册写明离职无年终奖,只要属于单位不续签、合同到期终止、企业辞退等非劳动者主动离职情形,且员工完整履职全年、无绩效不合格记录,均有权主张对应年度奖金。同时,当仲裁不利时,也不代表维权的终点,委托专业律师梳理判例、重构诉讼思路,仍有可能在一审阶段挽回经济损失。
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像本案中企业以“发放日不在职”为由克扣年终奖的规定,就存在不合理之处。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在劳动纠纷中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调解在劳动争议中的作用
调解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劳动争议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通过调解,劳动者和企业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和高昂的诉讼成本。同时,调解也有助于维护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承办律师简介
马荣红律师自2009年正式执业,深耕法律服务领域十余载。她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多元的专业资质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深耕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事、
刑事辩护、劳资纠纷等多个法律领域。马荣红律师持有国家二级建造师资质,熟悉工程建设领域的行业规则、项目运作流程及各类工程纠纷痛点;同时具备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精通企业法人治理、上市公司合规运营、企业风险防控、
股权架构设计等商事法律事务。她现任
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期投身公益维权事业,为妇女群体提供
免费法律咨询、维权帮扶等公益服务。凭借专业的执业能力、扎实的实务成果与热忱的法治服务初心,马荣红律师荣获区优秀女青年律师荣誉称号,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获得行业、司法机关及当事人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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