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权利义务:公司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劳动者有获得补偿的权利。 关键要件:劳动合同期满且公司不续约。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明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的材料。 沟通协商:先与公司友好协商补偿事宜。 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