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合同纠纷胜诉:
山东山岳盛律所展现专业实力
一、高某秀等五人与保险
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详情
2025年3月29日,被保险人张某某在
巨野县某工地施工时不幸从6米高空坠落身亡。其家属作为原告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申请理赔,主张意外身故保险金100万元及医疗费保险金32,013.75元,总计1,032,013.75元。然而,被告却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无
劳动关系导致保险
合同无效”“免责条款适用”“未获被保险人同意”等理由拒绝赔付。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山东山岳盛
律师事务所李盼律师团队提起诉讼,最终
法院认定保险合同有效,并判决被告支付身故保险金100万元。
二、案件争议焦点剖析
(一)保险利益认定争议
被告认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无劳动关系,从而主张保险合同无效。但李盼律师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保险批单等关键证据,证明原告亲属高某金实际为被保险人投保,且通过保险代理人完成操作。同时,结合《
保险法》第31条,主张投保人与劳动者存在事实用工关系,并且被告认可投保人于2025年3月5日追加被保险人,形成了保险利益关系,有力论证合同有效。
(二)免责条款效力问题
被告提交的保单含有“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免责”条款,然而原告提交的保单未体现该条款。李盼律师指出被告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且事故现场照片显示安全带遗落,可能是因客观条件未系,所以免责条款不适用,法院未采纳被告的这一抗辩。
(三)合同适格性争议
被告质疑原告是否为适格受益人,称保单信息存在矛盾,如投保人信息缺失、条款差异等。律师强调原告作为被保险人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受益权,且保险合同通过批单确认被保险人身份,被告无权以“未指定受益人”拒赔。同时,援引《
民法典》第1127条及《保险法》第117条,论
证人身保险合同独立性,表明第三方赔偿不影响身故保险金主张。
三、山东山岳盛律师事务所简介
山东山岳盛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核名备案、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
菏泽市牡丹区
太原路永泰大厦19楼1901-1920室,面积超1400平。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专业、高效、诚信、尽责、共享”的核心理念,践行“以人为本,以法为基;诚于心,义于行”的服务宗旨。通过构建公司化管理体系与团队化协作机制,整合律师的专业知识、智慧与经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样化的法律支持。
四、律所资质与荣誉众多
该律所先后荣获“牡丹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牡丹区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牡丹区司法行政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突出单位”等称号,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性与社会贡献度。同时,注重党建引领,于2024年成立中共山东山岳盛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律师7名,将党的方针政策融入执业实践,强化队伍政治素养与专业能力,确保法律服务方向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
五、核心优势与亮点突出
(一)独特管理与分工模式
山东山岳盛律师事务所是菏泽地区唯一实行公司化管理、团队化合作与专业化分工的综合性律所,现有律师二十余名,内部职责清晰、协作高效。
(二)广泛服务领域覆盖
服务领域涵盖保险与银行金融、公司治理、投资并购、建筑房产、
知识产权、
刑事辩护、
劳动争议、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赔偿等传统与新兴法律领域,形成多维度、全链条的专业服务体系。在保险与银行金融领域,聚焦人身/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理赔争议解决、信贷风险管理、金融产品合规审查等,提供从合同设计到争议解决的全流程法律支持;在其他领域则通过专业化分工保障客户权益,如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商标
专利保护等。
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体验
(一)自主研发案件管理系统
自主研发OA案件管理系统,向客户开放查询权限,实现案件委托情况、开庭安排及律师工作动态的透明化管理,有效提升服务效率与客户体验。
(二)推进大模型本地化部署
推进DeepSeek大模型本地化部署,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自动完成文书撰写、条款审查等重复性工作,减轻事务性负担,使律师更能聚焦于案件策略分析与复杂问题研判。该系统还支持案情多维度智能分析与类案精准推送,优化诉讼策略,提升案件代理效果。
七、积极投身公益履行责任
在公益方面,该律所积极参与法律援助与基层法律服务,担任牡丹区司法行政村(居)法律顾问单位,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基层,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作为一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律所,山东山岳盛律师事务所持续以高质量、高效率、高性价比的服务满足并超越客户期望,通过智能化创新与专业化深耕,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深度与广度,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法律保障。本案也为保险纠纷类案件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保险利益认定、免责条款审查以及人身保险独立性等方面都具有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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