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怀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应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核心分析:1. 适用逻辑:基于对处于特殊生理时期女职工的保护,防止其因怀孕等情况失去工作。2. 权利义务:用人单位有义务延续劳动合同,保障女职工权益;女职工享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正常获得劳动报酬及工作条件等权利。3. 关键构成要件: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一事实。实务建议:1. 女职工无需特别操作,劳动合同自然延续。2. 若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女职工可收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医院产检记录等证据。3.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改正;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赔偿金等。劳动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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