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继续工作,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在这种情况下,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签新合同,但劳动者继续工作且单位未异议,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法律默认按照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权利义务:劳动者有继续按照原约定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有按照原条件支付劳动报酬等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劳动合同到期,二是劳动者继续工作,三是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劳动者要留存好能证明自己继续工作的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成果、工资发放记录等。与单位沟通:可主动与单位协商续签合同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注权益:若用人单位有损害自身权益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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