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可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此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权利义务:劳动者有解除合同的权利,用人单位有依法缴纳社保的义务。关键要件:用人单位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单位未缴纳社保的材料。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未依法缴纳社保,通知最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等可留痕方式送达。后续保障:解除合同后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仲裁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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