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与公司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联系,说明开具离职证明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求其按照规定开具。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表明公司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2. 向劳动监察投诉: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公司进行调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依法开具离职证明。3. 申请劳动仲裁:必要时,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决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劳动者需提供能证明劳动关系及旷工离职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获取离职证明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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