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支付的底薪低于当地工资标准,需按规定补足差额。2.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劳动者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劳动者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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