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具体来说:1. 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合理路线上。比如从家到单位的常规路线,若因合理原因绕路,如顺路去附近超市买菜等,仍可能被认定为合理路线。2. 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时间内。一般按照正常的上下班时间范围来判断。3. 事故需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4. 本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不能是主要责任。若本人负主要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所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满足上述条件时可申报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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