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时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用人单位却解除劳动合同。2. 未经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3. 违法裁员。用人单位在不具备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情形下,进行大规模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若违反此规定解除,即为违法解除。4. 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而解除劳动关系。比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关系也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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