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位不安排工作且不发工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若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安排工作,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2.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3. 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