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一般不会直接给公司。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正常情况下,工伤赔偿是支付给受工伤的职工本人。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因工伤受到伤害后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得到相应的救治和补偿,用于恢复身体、弥补因工伤造成的收入损失等。如果职工因工伤死亡,其近亲属依法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这些赔偿也是支付给近亲属。所以,工伤赔偿通常不是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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