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参加生育保险: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发。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例如,某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其正常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那么她的生育津贴为5000÷30×(98 + 15),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这依据的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2. 若未参加生育保险: 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产假前工资是指正常出勤月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等。 比如,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为6000元,那么整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6000元/月的标准支付工资。 这同样是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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