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申请劳动关系确认: 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需准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2. 进行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3. 等待认定结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会进行调查核实,一般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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