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入职满一年后,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可享受带薪年假。具体天数如下:1. 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 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 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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