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这里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对此有明确规定。2. 计算方法: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例如,某人先后在两家单位工作,累计工作满3年不满10年,其年休假天数为5天。3. 特殊情况:对于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应休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公式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如员工入职新单位已满3个月,其年休假天数为(91÷365)×5 = 1.25天,实际享受1天。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