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所以,工作满20年可以休15天年假。这里的累计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自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时间总和。比如,某人从第一份工作开始计算,到当前工作单位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了20年,那么他就符合享受15天年假的条件。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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