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全日制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走人,但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处理。1. 一般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赋予劳动者的辞职权,只要履行了通知义务,到期即可离职。2. 若违反合同约定提前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保密协议等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未完成工作交接等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等情况。3. 离职时要办理好工作交接等手续,按照单位规定交还工作资料、工具等,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清晰,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总之,签了全日制劳动合同后能走人,但要依法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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