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遭遇单位违法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违法辞退,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 计算赔偿金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产假期间被违法辞退,赔偿金以产假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工作年限按上述标准的二倍计算。例如,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赔偿金则为5000×3×2 = 3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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