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工伤认定,也有可能获得赔偿,但存在一定风险和限制。首先,若用人单位认可工伤事实,双方可协商赔偿事宜,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付。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用人单位应予以支付。其次,若用人单位不认可工伤,而劳动者又未做工伤认定,后续维权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因为工伤认定是确定工伤的关键依据,没有认定结论,难以有力证明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未做工伤认定,就无法依据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获得赔偿,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所以,一般情况下,建议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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