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一天没工资不合理。首先,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当获得相应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试工期间提供了劳动,单位就有义务支付工资。其次,从公平原则来讲,试工一天也应得到与其劳动价值相符的报酬。若单位以试工为由不支付工资,这对劳动者不公平。再者,即使是试工,双方也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单位不能以试工之名逃避支付工资的责任。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支付试工当天的工资,若遭拒,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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