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到期后解聘,通常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补偿事宜,可能无法获得类似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的经济补偿。2. 但如果返聘人员能证明自己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如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提供劳动获取报酬等,且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在劳务合同到期解聘时,可能会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例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务合同,应支付相应补偿。3. 具体补偿标准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若认定为劳动关系,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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