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劳动者离职时年假没休完,用人单位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日工资的计算方式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2.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3. 例如,小李月工资为5000元,其日工资约为230元(5000÷21.75)。若他离职时还有5天年假未休,那么他应获得的未休年假补偿为230×5×300% = 3450元。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支付这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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