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 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3.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4. 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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