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用人单位应签而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例如,工作满一年未签,从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起算,支付十一个月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 若已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可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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