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对于超过两年未签合同的情况,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最多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月工资为5000元,这期间可主张的双倍工资差额为5000×11 = 55000元。3.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若已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却未订立,自应订立之日起需支付二倍工资。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